通知公告

2024年博士招生考试水平测试及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量:次   分享到: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考试水平测试及综合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水平测试安排

水平测试时间为202446日,具体安排详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水平测试安排http://yz.snnu.edu.cn/info/1007/3632.htm外国语水平或业务水平审核结果为“免试”的人员,不需要参加相应水平测试。

二、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47日,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具体安排待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1.考生各阶段成绩具有否决权,外国语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任一部分成绩未达到划定的合格线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为外国语及业务水平免试或参加相应水平测试合格人员,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排名,分报考导师按招生指标数的300%进入综合考核;业务免试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不占以上比例。

2.综合考核内容及分数计算

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三个部分。

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专业知识考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察×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50%

3.录取办法

①业务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②外语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③专业知识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拟录取考生名单分报考导师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考核均线下进行,考生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如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后续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未尽事宜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招生信息。

4.严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录音、录像。

5.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5303695,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12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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