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兼职学生工作干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者,根据人事处《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年教师(45岁及以下)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至少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经历,且考核合格”的要求,以及按照《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职责与工作要求
班主任的基本职责是与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侧重于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做好学业学术及科研科创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思想政治教育。熟悉和掌握所带学生思想状况,围绕“课程思政”育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尊师重教理念,践行和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
(二)学业学术指导与班级学风建设。熟悉和掌握所带学生专业情况、班级学生学习情况,重视学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导引、学业帮扶、学术交流、考研指导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与成长目标,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养成良好科研素养,提升科研能力。
(三)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熟悉和掌握所带学生的就业前景,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明确职业奋斗目标。
(四)关心关爱学生。经常性深入学生,熟悉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心理意识,及时回应学生关切,与辅导员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
班主任要与所带学生班级及学生辅导员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主要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
(一)每学期至少1次参加所带学生班级举办的班会或者团日活动,了解学生班团建设情况。
(二)每学期至少2次深入学生课堂听课,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三)每学期至少2次与辅导员共同组织开展晚点名,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及时回应学生关切。
(四)每学期至少2次走访学生宿舍,参与学生宿舍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学生在宿舍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专题报告会,介绍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及前沿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论坛、学术征文和专业竞赛类活动。
二.选聘条件
班主任的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及以上,鼓励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 由各培养单位从本单位45周岁(含) 以 下、具有 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的教师中选聘,应具备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敏感性。
(二)有道德情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扎实学识,坚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积极探索学生成长发展规律,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方法。
(四)有仁爱之心,坚持潜心育人、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具备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无师德师风或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选聘程序
(一)教师自主申请。青年教师于2023年10月11日(周三)中午12:00前填写《外国语学院教师担任班主任申请表》(附件二)一份,交至学院党委副书记鲁燕处。(教学六楼6105办公室)
(二)学院考察确定人选。学院党委(总支)对申请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三)学校审批。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牵头组织对培养单位报送的拟聘人选进行审核。
班主任的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将依照班主任的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学生评价,进行相应考核认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向上评优推荐。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做过兼职辅导员的青年教师,学院实行直接认定。对于聘期内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及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认定。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