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张乐等七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关于拟将张乐等七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学生公寓联合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拟确定以下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类型

出生年月日

任何职务

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

1

张乐

汉族

本科

2003.07.09

学习委员

2021.09.07

2022.03.26

武瑞英

杨若希

2

陶瑞雯

汉族

本科

2002.07.06

宣传委员

2021.11.05

2022.03.26

武瑞英

杨若希

3

代克琴

汉族

本科

2002.09.15

心理委员

2021.09.22

2022.03.26

武瑞英

陈琳

4

陈雅霄

汉族

本科

2003.02.14

学习委员

2021.10.24

2022.03.26

武瑞英

陈琳

5

张子晴

汉族

本科

2002.10.30

班长

2021.09.16

2022.03.26

武瑞英

陈琳

6

夏妤茜

汉族

本科

2002.12.23

宣传委员

2021.10.26

2022.03.26

杨若希

陈琳

7

罗坤梅

彝族

本科

2001.01.15

组织委员

2020.10.25

2021.03.10

杨若希

陈琳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7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委员会2023428日讨论,拟确定以上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3428日起至202358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

邮箱:lidan718@snnu.edu.cn



   外国语学院学生公寓联合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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