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英语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量:次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教务处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兹制订外国语学院英语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办法。
第一条 学院将根据需要组成卓越教师实验班选拔工作小组。
第二条 所有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均须参加中期考核。
第三条 因出国(境)交流而错过中期筛选的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不参与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但保留卓越教师实验班资格。
第四条 中期考核成绩构成: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70%);面试(30%)。
第五条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从教意愿、从教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考试周内进行。具体的面试形式和办法见附件1。
第六条 中期考核成绩排名后10位的学生从卓越教师实验班分流出来,并可根据个人意愿参加二次选拔考试。
第七条 卓越教师实验班以外的免费师范生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前20%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报名参加二次选拔考试。
第八条 二次选拔考试的前10名增补进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第九条 二次选拔考试的具体形式与办法见附件2。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卓越教师实验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面试程序.docx

 附件2 2017级卓越试验班中期筛选实施办法.doc



                                                     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