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章亚娴等10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量:次   分享到: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以下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附件1)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10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18926日讨论,拟确定以上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18109日起至20181015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

邮箱:376194858@qq.com

附件1   党员发展对象名单.doc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