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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9年度考核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量:次   分享到:

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为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努力为学院各项工作快速发展积极奉献,结合学校综合改革精神,学院就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组成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王启龙  马正平

成员:孙坚 刘全国 鲁燕 王红

学院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备案等。

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表格的统计、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二、考核范围

凡球王会(集团)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其中,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院不确定其考核等次,“双肩挑”干部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由业务归属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自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标准、等次和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执行。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个人品德,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20分(即占20%)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所占分值及权重为50分(即占50%)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所占分值及权重为10分(即占10%)

教职工考核的依据是学校确定的基本岗位职责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1.教师考核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其中,各级教师岗位职责由学院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并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及教师本人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3.处级管理干部的考核按照学校党委相关安排执行。

4.一般行政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考核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一般行政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5.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为在岗职工(不包括学院专职处级及“双肩挑”管理干部,2019年新到学院不足半年的,自费出国三个月以上或公费出国超期、停薪、待聘时间3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休假半年以上的人员,各类调入引进人员到校工作不足半年者、不转关系博士后及其他)的12%

6. 按照学院《院系年终考核优秀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学院今年考核优秀名额共18名,分为两个部分:院务会直接提名(占比60%),各系部提名(占比40%)。

2019年,学院直接提名11人,名单如下:李艳、尚亚宁、操林英、吕敏宏、郭英杰、陈蕾、王立永、朱冬怡、樊静、宋晓婧、董洁。

请学院各系、部、中心、室在全院范围内推荐7名优秀人员(其中5人为教师,2人为行政教辅人员)。

四、考核工作程序

1.个人填写相应考核表(见附件2和附件3),按时将电子版发送各系部(或教研室)主任。

2.考核均由各系、部、中心、室初审测评,从“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进行赋分,并根据赋分情况提出考评等次。年度考核总分85-100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人员不赋分。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等次的人员需附单行材料。

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由学院办公室统计。

五、时间安排

1.20191224日,安排考核工作。

2.20191224-1225日,个人填写考核表, 20191225日(本周三)下午1730之前将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各系、部、中心、室主任。

3.考核评议(20191226日—1231日)

(1) 20191226日—20191227

20191226日各系、部、中心、室对所属教职工进行测评,从“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进行赋分,并根据赋分情况提出考评等次20191227日中午12:00点以前各系、部、中心、室将全院范围内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名单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2) 20191227日下午16:30,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教职工考评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教职工名单。

(3) 20191228日上午12:00前,各系、部、中心、室将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教职工的写实性单行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4)20191227-20191230日公示考核结果。

(5)20191231日下午1700以前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

学院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按时交表,各系部及管理考核小组认真对待,公平、公正地搞好考核工作。

 附件1:院系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办法.doc

 附件2:外国语学院教师年终考核表.doc

 附件3:行政及教辅工作人员考核表.doc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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