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金铭等10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量:次   分享到:

经支部会议讨论, 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拟确定以下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类型

出生年月日

任何职务

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

1

金铭

汉族

本科

1999.10.1

英(新)1701班学习委员

2018.09.12

2019.04.15

忻盛楠

李胜楠

2

陈荣

汉族

本科

1998.10.5

2017.11.10

2019.4.15

忻盛楠

李胜楠

3

赵雨潭

汉族

本科

2000.2.19

2018.9.18

2019.4.15

付雪慧

杨鸽

4

潘昱含

汉族

本科

1998.02.12

外院教学秘书助理

2018.9.18

2019.4.15

付雪慧

杨鸽

5

雷可心

汉族

本科

1999.02.25

2018.9.19

2019. 4.15

陈晓珊

殷原理

6

张含睿

汉族

本科

1999.08.17

2017.11.14

2018.4.10

高芳卉

屈婉婷

7

王锦

汉族

本科

1999.01.04

2018.9.20

2019.4.15

陈玲玲

宋南

8

刘皓宇

汉族

本科

2000.01.27

2018.9.20

2019.4.15

陈玲玲

宋南

9

王妍

汉族

本科

1998.11.14

2017.11.14

2018.4.10

李丹

任丽娜

10

刘明

汉族

本科

1999.02.10

2017.11.14

2019.4.15

程绍彬

仝妍妍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10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0年11月5日讨论,拟确定以上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

邮箱:gaofanghui@snnu.edu.cn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