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常春等11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量:次   分享到:

经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拟确定以下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类型

出生年月日

任何职务

何时递交入党申请书

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

1

常春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6.03.11

2020.04.19

2020.10.10

高千植

张清荷

2

孙义倩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5.01.22

外国语学院研会学术部部长、2019级英语语言文学及课教论专业团支书

2020.03.18

2020. 10.10

王佳美

杨安

3

燕晨雯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6.07.14

2020.06.07

2020. 10.10

刘宁

张清荷

4

高琼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7.07.02

2020.04.20

2020. 10.10

蒋梦启

张倩楠

5

张聪颖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5.05.26

2020.3.15

2020. 10.10

黄杨

赵晨莉

6

张静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7.01.20

班长

2020.04.20

2020. 10.10

张冰冰

赵晨莉

7

马丽

回族

硕士研究生

1999.11.02

班长

2020.07.06

2020.10.10

满思聪

郭嫚嫚

8

冯玉珍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7.06.07

班级团支部书记兼学习委员;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助管

2016.09.16

2018.04.01

卢静静

王尧

9

韩笑颜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8.02.01

2016.09.30

2018.04.01

王怡然

唐思婷

10

孟晶晶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8.05.19

2016.10.24

2018.03.16

王淼

王蕾

11

郑秀芸

汉族

硕士研究生

1998.07.22

2016.09.28

2018.03.16

李佳宁

孙瑜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11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生党支部支委会2021年10月22日讨论,拟确定以上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

邮箱:gaofanghui@snnu.edu.cn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