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量:次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人事处《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年教师(45岁及以下)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至少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经历,且考核合格”的要求,以及按照《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担任班主任的6位教师:

申慧洋、刘薇、陈萍萍、姚娜娜、许赛锋、路晨。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0月

三、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实行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个人自评占20%,班级评议占50%,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占30%。

2、学院领导小组考核主要对照五个一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校职称评定要求,将对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不同认定等级:60分以下不合格,60--75合格,75--85良好,85以上优秀。

四、考核程序

1、10月15日前班主任与所带班级召开班级大一学年总结班会。

2、个人自评。班主任按考核要求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手册》和个人自评分(自评分满分为20分),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731706988@qq.com。

3、学生班级在10月15日前完成班级评议评分表,全体班委签字确认。

4、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议并认定考核结果。每位班主任需准备3-5分钟的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发言,进行现场汇报。集中评议时间地点待定。

5、10月底学院将对本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