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拟将李美锡等8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以下八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美锡,女,汉族,高中文化,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2002年11月22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2年3月2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檀佳儒同志、王璐璐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李美锡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兰江慧,女,汉族,高中文化,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后垛埠村人,2003年7月29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2年4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甘友莉同志、王路峣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兰江慧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吴水群,女,侗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施秉县马号镇老县村小溪三组人,2002年6月11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1年10月2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甘友莉同志、王路峣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吴水群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于艺菲,女,汉族,高中文化,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2002年12月2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2年5月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檀佳儒同志、王璐璐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于艺菲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贾楚璇,女,汉族,高中文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2003年1月25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1年11月0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孙顺同志、冉子琪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贾楚璇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刘梦,女,汉族,高中文化,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庆林村人,2002年10月19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1年9月13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冉子琪同志、孙顺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刘梦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姚艳梅,女,汉族,高中文化,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人,2001年12月07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1年9月17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王路峣同志、甘友莉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姚艳梅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庞欣媛,女,汉族,高中文化,辽宁省沈阳市人,2003年12月22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该同志于2022年3月25日提出入党申请,2022年10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1月2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2月18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4年12月18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王璐璐同志、檀佳儒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2024年12月18日研究、票决,同意庞欣媛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

邮箱:305288241@qq.com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4年12月18日